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以人事代理形式公开招聘管理岗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见《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以人事代理方式聘用。在聘期内,参照在编人员工资标准核定工资,并依据岗位职责、内容及考核情况等核发校内津贴及相关福利、奖金。参照在编人员享受基本一致的晋职晋级、进修培训等有关待遇。
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较高的素养、能力及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具有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5年9月26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其中,有岗位相关能力或工作经历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放宽。身心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尚未毕业人员、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报考或被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等信息于2021年9月16日起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报名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9:00至9月30日23: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2021年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注册,经短信验证后进行报名,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信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9月3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9月3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10月9日23:00前登录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开招聘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9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对于少数紧缺专业岗位达不到3∶1比例的,经研究可降低至2∶1比例开考。不足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10月11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考查。
1.笔试。
笔试统一考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
考试时间为:2021年10月16日(星期六)。
上午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上述两门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
报考人员可于10月13日—15日从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地点设在滁州市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按照《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两科笔试成绩总分150分。专业测试的入围人选,从同岗位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规定确定。考生有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进入专业测试资格。
2.资格复审。
按照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专业测试。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出现缺额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名单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②《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原件;③有中共党员、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资格证书原件;④两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六张;⑤其他反映个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3.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具体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另行公布),主要考查考生从事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测试分值为100分。
为确保用人质量,专业测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或当天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4+专业测试成绩×0.6。
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考察。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学院组成考察组,具体考察初步拟聘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专业水平等情况,据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对不符合招聘条件和要求,以及依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予聘用。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
(五)聘用公示。经考核考察,通过体检、考察的拟聘人选,提交学校会议研究审定,确定拟聘人选,在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报到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根据人事处通知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学院签订试用期合同,合同期限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聘用协议;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工作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欢迎社会和广大教职工监督,监督电话:0550-3566042。
2.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者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3.本公告由滁州城市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滁州市南谯区醉翁西路101号滁州城市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报名咨询电话:0550-3566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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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滁州城市职业学院2021年人事代理人员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
滁州城市职业学院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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