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部分学校教育教学需要,经县政府同意,2023年面向本县中小学公开选调234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与人数
来安中学、来安三中、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来安四中、来安五中、实验小学、来安二小、永阳小学、新安初中、新安镇中心学校、汊河镇中心学校、建阳学校(暂定名)等12所学校共选调教师234人。具体见附件1《2023年来安县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对象与条件
(一)选调对象
1.选调岗位一面向目前实际在本次选调学校工作但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含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限报考现工作学校,不得跨校报考;此类教师也可以报考选调岗位二。
2.选调岗位二面向符合条件的全县中小学教师。
(二)选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报考选调岗位一年龄在53周岁及以下(1969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选调岗位二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7年6月14日及以后出生)。
3.选调岗位二的岗位:建阳学校(暂定名)岗位面向编制在我县的中小学教师(不包括试用期未满教师),其他岗位面向编制在农村中小学,且正式聘用在农村中小学满5年(其中从县外正式调入我县农村中小学任教的,须在我县任教满3年);有援疆、援藏和定远支教经历的人员不受农村任教年限限制。
4.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教师资格及高中任教经历;报考滁州市信息工程学校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高中或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其中报考岗位二的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教师资格证或转岗培训证书。
5.近3年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20年以来,因违反师德师风等规定,正在调查、受到通报批评或处分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2023年6月9日在来安县政府网(以下称网站)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2023年6月14日—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报考人员到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五楼会议室现场报名。
2.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①填写附件2《2023年来安县部分学校选调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提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2张,报名表同时粘贴同底小二寸照片。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师德考核表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教师资格证学科与报考岗位学科不一致的,还须提供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的转岗培训证书原件、复印件。
③现工作所在学校出具的报考证明(含任教年限、任教学段学科、师德考核、是否有外地支教经历等内容,附件3为报考证明的统一格式)。报考证明须由经办人和校长审核确认后签名并盖学校公章。
3.报考选调考试须缴纳笔试费45元(收费标准依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
4.报考选调岗位一的教师按学校进行报名;报考选调岗位二的教师按选调岗位的学科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岗位计划数和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6月20日下午14:30—17:00到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30日上午8:00-11:00,下午14:30-17:00,考生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与选调岗位报名条件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选调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笔试科目、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科目:教育综合
2.笔试内容和分值: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分值为150分。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时间:2023年7月1日上午8:30-10:30。
4.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四)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网站公示。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9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同时岗位一考察入围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学段岗位二考察入围人员最低成绩。
(五)考察
根据选调计划数和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对象。笔试成绩相同者依次以职称资格高(同等条件下取得时间早者优先)、学历高、教龄长的人员优先(递补、择校参照此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择校、调动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网站公示,公示7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岗位计划范围内选择学校。择校后,为选调人员办理调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所有被选调人员按新单位专业技术职称岗位设置方案管理。进入调动程序后的教师不得放弃选调,否则列入失信名单。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成立2023年来安县部分学校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选调工作。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全程参与,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来安县教师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公告由来安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5611566监督电话:0550-561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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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教育体育局中共来安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来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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